云南省无线电协会(无线电管理办公室)是根据《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云厅字〔2009〕2号),无线电管理职能划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,同时加挂云南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牌子。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(无线电管理办公室)是我省实施无线电管理行政职能的政府机构,负责全省的无线电管理工作。其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实施无线电管理的法律、法规,草拟、制定地方性法规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,制定全省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、频率规划和具体管理规定,负责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。
(二)负责制定全省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制度,审查电磁环境保护区划方案。
(三)负责全省无线电频谱资源和无线电台址地面资源的管理,审批无线电台的设置、使用,核发无线电台执照;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无线电频率占用费。
(四)负责无线电监测、检测、干扰查处工作,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。
(五)协调处理军地间、边境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,指导设台单位的无线电管理工作。
(六)维护空中电波秩序,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。
(七)提供无线电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服务。
各州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(无线电管理办公室)负责本行政边区的无线电管理工作;县级无线电专(兼)职管理人员,协助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做好有关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