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提升安全生产、环境感知、防灾减灾、观测探测能力,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雷达的使用需求,加强无线电管理,维护空中电波秩序,保证相关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》等法规规章,结合我国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,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起草了《雷达无线电管理规定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,拟以部规范性文件适时印发。现就该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,请于2024年8月31日前反馈。
联系人: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
传真:010-68206220
电子邮箱:radiomanagement@miit.gov.cn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(邮编:100804),请在信封上注明“《雷达无线电管理规定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反馈”。
附件:《雷达无线电管理规定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
温馨提示
查阅附件请访问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网站
(https://www.miit.gov.cn/jgsj/wgj/gggs/art/2024/art_fe518d550da049f08d70f42696d506bf.html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