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促进无线电产业发展,提高频谱使用效率,加强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,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对《800/900MHz频段射频识别(RFID)技术应用规定(试行)》(信部无〔2007〕205号)及《超宽带(UWB)技术频率使用规定》(工信部无〔2008〕354号)的修订工作,形成了《900MHz频段射频识别(RFID)设备无线电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(见附件1)及《超宽带(UWB)设备无线电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(见附件2)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2月6日前反馈。
联系人: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
联系电话:010-68206220(传真)
电子邮箱:xhhz@miit.gov.cn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(邮编:100804),请在信封上注明“《900MHz频段射频识别(RFID)设备无线电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及《超宽带(UWB)设备无线电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反馈”。
附件:
1.《900MHz射频识别(RFID)设备无线电管理规定》(征求意见稿)